发布日期:2026-06-02
关于向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交易商
支付资金利息的通知
各交易商: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2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交易商的每日可用资金和发票担保金进行计息,并在每季度结息日(首次为2026年6月21日)上期综合业务平台指定存管银行向交易所支付利息后,将利息转入交易商可用资金。发票担保金的利率执行标准同可用资金一致。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