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17
〔2024〕108号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市场需求,促进上期综合业务平台功能发挥,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保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规定(试行)》作了修订,具体涉及质押业务以及违约违规处理等内容,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 7月17日起施行。相关单位自《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保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规定(试行)(修订版)》施行之日起,可以在上期综合业务平台开展保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保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规定(试行)(修订版)》
2.《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保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规定(试行)》修订对照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