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5
关于增加上期综合业务平台增值税
电子发票接收方式的通知
各交易商:
随着全国数电发票系统的推进,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上期综合业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从2023年9月1日起增加增值税电子发票接收方式,交易商可将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发送至平台指定邮箱。发票接收日期以邮件系统接收日期为准。
请已上线数电发票系统的交易商做好上线后的衔接工作,密切关注系统的管理要求、预警设置,加强与所属税务机关的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发票风险。
纸质发票维持原接收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
指定接收格式:PDF文件
文件名格式:交易商编码+交易日期+交易商简称
指定邮箱:lihong@lxcr.com.cn; luminjian@lxcr.com.cn (两个邮箱都需要发)
联系电话:(021)68400475
上期综合业务平台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