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厂库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0
各交易商:
根据2022年7月8日上期综合业务平台发布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其中第七章质押业务修订了可用于质押的标准仓单范围,引入厂库标准仓单质押(厂库以自己作为货主签发的厂库标准仓单除外),并且优化了质押业务的相关功能,对于一笔质押融资申请时提交多张标准仓单的,只需确保对应品种相同即可(已上线)。
近期,厂库标准仓单可质押的功能已正式上线,如有质押意向可询平台或贷款银行。平台质押业务联系人:何伟宏 021-20616963
特此告知。
上期综合业务平台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