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02
上期发〔202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所商品互换业务,我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上期发〔2022〕24号)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商品互换结算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商品互换结算业务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