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26
上期发〔2020〕4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延伸仓单交易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天然橡胶延伸仓单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30日24点起,超过在库交割有效期限、符合天然橡胶延伸仓单认定期限且存放于天然橡胶延伸仓单交易业务指定交割仓库的天然橡胶标准仓单可转作天然橡胶延伸仓单。
二、天然橡胶延伸仓单认定期限满后当日24点,该批次天然橡胶延伸仓单自动注销。
三、请各天然橡胶延伸仓单交易业务指定交割仓库及有关单位做好衔接、客户提示和相关准备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