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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各交易品种挂牌相关要求的公告

 〔2020〕145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案)第二十四条的要求,现将仓单交易商同次挂牌多张标准仓单时,各品种挂牌需求公告如下:
         铜、铝、铅、锌、锡、镍和白银品种应当确保同次挂牌时每张标准仓单对应的品种、品级、仓库、商标均相同;
         天然橡胶品种应当确保同次挂牌时每张标准仓单对应的品种、品级、仓库、商标、生产年份均相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