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20
各交易商:
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上期标准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增值税发票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关于发票开具:《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发票作废:《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以及《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平台严禁交易商擅自作废发票,若未按照要求规范处理发票,对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对交易商进行处罚和追偿。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