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7
上期发〔2018〕275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标准仓单交易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经研究,现对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发票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比例由标准仓单总货款的20%调整为标准仓单总货款的17%。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8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0月17日